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制订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承担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许昌市魏都区文峰中路938号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74—2658215
传真号码:0374—2658216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文峰中路938号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461000
电子邮箱:xcgl2658219@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1.中心机关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公路行业规章;
3.公开本部门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情况;
4..重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情况;
5.公路养护管理、安全生产、保通保畅情况;
6.党建、行业精神文明、公路文化建设情况;
7.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公路行业政策的意见征求方案;
8.投诉、举报、信访、依申请公开的途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站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xuchanggl.cn
此外,也会采用许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辅助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提出申请。申请的具体事项请参阅《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第四项的有关说明。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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