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路发展事业中心

欢迎访问许昌市公路发展事业中心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财审服务项目采购询比公告

时间:2025-03-24 16:49:3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CS202501
项目名称: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
1、采购需求: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向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采购专业服务,对我中心往来款项进行清查以及对直属单位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具体为:
(一)对我中心2024年6月30日前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情况进行清查,根据每笔往来款项的内容和性质,采用针对性的清理方式,逐笔核查;对时间较长、事由不清、单位撤销等原因形成的往来款项,寻根刨底,需向前追溯至发生日期(期间约为30年),核实款项的相关事实,并根据清查结果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建议。
(二)对我中心直属单位许昌市公路养护中心202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在制度的完善及执行、资产的存在及使用、支出的合理合规性、财务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最高限制单价:5万元
3、采购人: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为6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应当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人员考核及聘用等方面。
(四)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应当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二)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当具有两个同类工作业绩。(三)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会计师。(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7日,登录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采购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3月24日;
发布采购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9:00。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5年3月27日上午9:00-9:30递交至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逾期恕不受理。
五、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采购人因故取消或中止采购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六、采购人将在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站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0374-2658238
地址:许昌市七一路60号
 
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财审服务项目采购文件.pdf
e2473ed4fde294abbec4877716d86665.pdf (201.77 KB)

                                      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4日
友情链接